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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湖北技能强省战略十大措施

 
 
 

12月14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意见》由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明确了技能强省战略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制度保障。

 
 
 

 

 
 
      《意见》)内容丰富、具体,提出十大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技能竞赛体系

《意见》坚持“以赛选才、以赛竞才”,提出构建“以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为基础,省、市、县层层开展、互相促进的技能竞赛体系”。首次规定对职工技能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选手,可以直接晋升职业技能等级,鼓励广大职工踊跃参加各类技能竞赛。

2.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意见》提出“应培尽培、全员覆盖”的目标,规定按照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助。首次提出,实施“百名优秀技能人才提升工程”和“百名技工院校骨干教师培养工程”,每年选派100名优秀技能人才到国内先进省市开展职业技能交流活动,选派100名技工院校骨干教师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进行培训,组织一批技工院校优秀骨干教师赴德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进行培训。

3.改革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聚焦高职院校、技工院校、用人企业等三类主体,加大改革力度。在职业教育方面,调整高等职业院校结构布局,将培养高技能人才作为职业院校、应用型大学的首要任务;在技工院校方面,全省重点支持发展50所技工院校。认定10所省级重点技师学院,给予享受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生均拨款经费同等待遇;在企业方面,全面开展“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制培训。

4.大力引进高技能人才

将技能人才纳入引才的整体规划,对来鄂工作的技能人才给予重奖激励,吸引更多高技能人才在荆楚创业发展。首次提出,对引进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建立大师工作室的给予10万元建设费用;同时,搭建“绿色通道”,对公办技工(职业)院校重点专业引进有关高技能人才任教,可按照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5.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

《意见》有两大突破:一是“首次”打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通道。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对应申报初级、中级、高级职称;二是“首次”建立特级技师制度,享受正高级职称相关待遇。

6.努力提高技能人才待遇

《意见》首次明确“两个相同”,提高技能人才职业地位,提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一是明确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与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待遇相同;二是明确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在工资、带薪学习、休假、出国进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同时,具有中级工以上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可在就业地按程序办理落户手续。

7.加强技能人才基础项目建设

《意见》提出:打造部省共建湖北省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重点建设2~3个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1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每个项目给予500万、200万、10万项目补助资金;建设5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0个省级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10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每个项目200万、100万、10万补助资金。

8.加大技能人才奖励力度

《意见》首次提出开展“湖北工匠”表彰奖励活动,作为目前湖北省技能人才最高奖项,每两年评选10名“湖北工匠”,由省政府表彰并奖励每人50万元。同时,分别奖励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及优胜奖获得者每人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入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及代表中国队参赛的湖北选手、教练、专家团队、训练基地分别奖励5~10万元,鼓励各类人才展示精湛技能、为我省增光添彩。

9.实施“技能脱贫专项行动”

将技能脱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推动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意见》提出,组织全省技工院校对口支援37个贫困县建档立卡“两后生”进行劳动预备制培训,扩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覆盖面,实现“应培尽培”。

10.开展技能强省战略工程示范县创建

为汇集各方面参与支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力量,坚持以奖促建、以奖代补,首次提出,每年考核产生3-5个示范县(市、区),省里给予每个县(市、区)奖补30万元,鼓励各地政府加快推进技能强省战略实施。

 

 
 
 

一分政策,九分落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意见》的落实工作,要求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加大投入力度,首次提出,省里每年统筹安排资金1亿元,为技能强省战略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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