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军需工业技工学校
学生成绩考核评定制度
1、学业成绩的评定:
①学业成绩的考核方式有:平时考查,期中、期末考核,实践技能考核及毕业考试。
②平时考查包括课堂提问、作业检查、书面测验、实验报告等。
③考查课平时成绩应不小少于5次,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档次记分。
④考试课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六十分为及格,平时成绩应不少于4次,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占学期总成绩的30%,期末考试成绩占学期的70%,统考的成绩以试卷成绩为准。
⑤学生的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单独计算,并单独列一成绩单,其考核成绩按实际成绩计算。
⑥考试成绩不及格学生的分数要用红笔填写。缺考、缓考要在成绩册上注明。
⑦学科成绩不及格者,应于下学期开学后的前三周内进行补考,补考成绩及格或及格以上者,均按及格记入学籍表,对经批准的病、事假补考生,应记录其实际成绩。
⑧考试成绩单应填写清晰,描涂后的成绩必须由任课教师盖章,否则无效。
⑨考试成绩单各项成绩填写与计算经复查无误后,由教研室主任审查签字后报送教务科。
2、实习成绩的考核:
①实习成绩从三方面考核,一是操作技能,二是专业知识,三是论文、实习报告或实习心得。实习成绩可采用优秀、良好 、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②、在实习中,不论何种原因,凡是有三分之一时间不参加实习者,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③、实习期间,学生必须写实习日记,记载每天的实习内容,收获及存在的问题。
④、实习结束时,每个学生都应写出实习报告(或毕业论文)
⑤、实习结束后,由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报告(或论文)写出评语,核定成绩。
⑥、实习成绩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教务科,论文或实习报告不及格者必须重写一次,然后按实际成绩记载。
武汉军需工业技工学校
教 务 处
2010年8月